@云南有关医院及企业,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开始申报
1月5日,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
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本地区企业、医院做好广泛征集动员和组织上报工作。
二、申报细则
项目申报有关细则参照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文件要求
三、申报流程
申报采取 电子邮件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表电子版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的申报要求,择优推荐属地医院及企业填报《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并于规定时间前将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刻录进光盘)同步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省属医院及企业,按照工信厅联通信函〔2020〕270号的申报要求,于规定时间前将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刻录进光盘)同步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根据结果统一上报。
四、申报时间
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医院及企业于 2021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五、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对应附件的填表须知,填写《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二)电子版材料的内容与格式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启源
联系人:省健康数据中心 李思婷
邮 箱:sieg_w@163.com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内容是什么
项目申报要求有哪些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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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试点目标
充分发挥5G技术的特点优势,着眼丰富5G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应用场景,征集并遴选一批骨干单位协同攻关、揭榜挂帅,重点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5G+医疗健康标志性应用,为5G+医疗健康创新发展树立标杆和方向,培育我国5G智慧医疗健康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试点内容
围绕急诊救治、远程诊断、远程治疗、远程重症监护(ICU)、中医诊疗、医院管理、智能疾控、健康管理等8个重点方向 (详见附件),鼓励各地、各单位创新5G应用场景,通过建设试点项目,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各单位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仅可选择一个试点方向。
(二)申报团队。项目须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采取产学研用医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电信运营企业(地市级以上)、设备制造企业、软件企业、医疗器械企业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8家。牵头单位负责应用试点项目内部管理和实施,参加单位按照分工配合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并提供有效支撑。
组织与管理
(一)试点项目入围遴选。遴选方式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各申报单位的实施方案、项目效益及项目团队情况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入围试点项目名单。
(二)试点项目实施与管理。入围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组织实施试点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期间将组织行业专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持续跟踪试点项目进展,监测项目应用成效。
(三)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申报单位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后,可申请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工作基于试点项目任务和预期目标,结合产业发展实际进行评价,适时公布验收结果,择优发布优秀试点项目(每个重点方向优秀试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入围项目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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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郑明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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